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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山规定党员干部“十不准”让党员干部“去官气”

2014-04-12 11:15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成都4月12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不准在群众和服务对象面前背着手讲话;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这是四川彭山县从今年开始对全县党员干部提出的“硬要求”。为了让党员干部“去官气”,今年2月底,彭山县下发《彭山县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其中就规定了党员干部“去官气”十不准。

  这“十不准”包括:不准在出行中让他人提包包、端茶杯、开关车门,不准往车窗外扔东西;不准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粗口、说脏话;不准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乱表态、放空炮,不准说“不晓得”、“别找我”;不准在工作中当“原则领导”、“甩手掌柜”,不准以会议落实会议,要带头具体干;不准让他人代写个人材料等等。

  据彭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仲文介绍,之所以出台“去官气”十不准新规,是因为彭山县在去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先行先改活动中,通过收集汇总,发现一些带有“官气”的行为让群众很反感,拉远了干部和群众间的距离。

  如何才能让“去官气”的“十不准”不成为空文,王仲文表示,彭山县向全县公开了这十项具体要求,设立了举报电话、信箱、电邮,鼓励公众以手机拍照、短信、电话等灵活方式举报,同时聘请社会监督员,纪委也成立明察暗访组去明察暗访。此外,彭山县每半年将组织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和群众代表,对党员干部“去官气”情况进行一次测评。王仲文说:“如果发现党员干部存在‘官气’的问题时,将及时进行教育纠正,对于教育不改或者负面影响大的将进行组织调整和纪律处理。”

  王仲文说,“十不准”执行一个多月时间效果比较好,有了“十不准”规定,大家在说话做事时都更加注意了,目前还没有出现因为党员干部违反“十不准”被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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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昭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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