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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2014-04-09 12: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广州4月9日消息(记者何伟奇 通讯员穗府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若干规定》,明确广州将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广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若干规定》共30条,主要规定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运作、工作任务、现场调解、调解员选定、制定医疗责任保险方案、保险赔偿(补偿)依据等内容。其中明确由市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市医调委,并且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市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可由1名或者3名调解员进行调解。为方便当事人选调解员,市医调委应当在办公场地的显著位置公布调解员名单,调解员有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回避或更换。

  广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备法律或者医学专业知识才有可能成为医调委的调解员。调解员面向社会招聘,为实现中立,调解员不属于医疗机构,也不是机关或事业单位。医调委将成为现有的行政、司法、仲裁之外,解决医疗纠纷的第四种途径。

  此外,《规定》中还明确,要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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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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