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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2014-04-09 10: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福州4月9日消息(记者葛朝兴 通讯员曾咏发)记者今天从福建省环保厅了解到,福建省日前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降低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

  据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应急预案在空气质量指数(AQI)处于中度污染(含)以上时启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当151≤AQI(城市日均值)≤200时,为大气中度污染;当 201≤AQI≤300时,为大气重度污染;当AQI>300时,为大气严重污染。

  根据《预案》,福建省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省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大气重污染灾害时,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按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大气污染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福建省大气重污染预警分为Ⅱ级和Ⅰ级预警,分别用橙色和红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预测未来2天,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重度污染时,发布Ⅱ级预警,省级启动Ⅱ级响应。

  预测未来2天,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严重污染,发布Ⅰ级预警,省级启动Ⅰ级响应。

  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预测未来2天,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中度污染时,省大气应急办发布前期准备信息,通知相关设区市政府采取前期准备措施。被通知的设区市政府根据大气污染源清单,针对水泥企业炉窑、粉磨站,未规范除尘、脱硫、脱硝的锅炉(窑炉)、陶瓷等重污染企业确定建议限产、停产名单,向名单中的企业提出限产或停产建议,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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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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