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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4-03-07 16: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济南3月7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卫计委及省公安厅等15部门6日确定,自2014年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严厉打击“医闹”、“医托”及“号贩子”,要求所有二级医院年底前要设立警务室,医患遇纠纷,患方代表不超过5人。

  专项行动中,山东要求公安机关与医院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接到医院报警,要迅速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对在医院内打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后,患方代表不超过5人与医方进行沟通及调解。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患纠纷建立分级处置机制。医疗机构要依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划分医患纠纷风险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制定相应措施。

  同时,山东将严厉打击“医闹”、“医托”及“号贩子”,对涉及“医闹”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山东要求,原则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设立警务室,力争2014年底实现全覆盖。同时,全省将推进技防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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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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