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刘凤之:加快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2014-03-06 13:5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沈阳3月6日消息(记者徐志强)在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人们享受湿地保护成果的同时,生活在湿地范围内的群众却因保护湿地在经济上承受着很大的损失。例如:辽宁省盘锦市的国营苇场职工在保护芦苇湿地过程中,放弃了开垦湿地种稻、晒盐、开发旅游等利益,经济利益损失严重,职工工资在扣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后月均400元,远低于当地农民的收入,生活十分困难。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湿地保护者一直没有得到必要的补偿,严重挫伤了保护湿地的积极性,增加了湿地保护工作的难度,而森林、草原、矿产资源开发、海洋和流域的生态补偿在已有的资源保护性单行法中都有规定。
来自辽宁的全国政协委员刘凤之表示,为更好的保护湿地资源,充分调动湿地范围内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保障其生态服务功能的健康和持续发展,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尽早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编辑:夏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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