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启动社会公益日活动 公益活动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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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志愿者在公益日为独居老人打扫卫生(央广网记者 张雷 摄)

  央广网乌鲁木齐3月5日消息(记者张雷 昌吉台记者朱丽君 奇台台记者韩春茂)在3·5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新疆奇台县启动社会公益日活动,今后将每月26日定为全县社会公益日,使公益活动常态化。

  今天(5日)下午,奇台县第六小学5年级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水磨河社区76岁的独居老人沈玉兰家,帮老人打扫卫生,清扫院中的积雪,和老人聊天。老人行动不便,看着孩子们给她送来了牛奶、水果,又帮她干着干那,高兴地说:“我房子就没人来,来这些娃娃我都高兴地不知道说啥了,真是些好娃娃。看到他们,真是开心!”

  为了能让公益活动常态化,从今年起,奇台县将每月26日定为全县社会公益日。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的干部职工和个体经营户都将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服务活动;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失学儿童和贫困户;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以及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法律援助、应急救援、环保、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

  社区干部陈玮说:“这样我们开展志愿帮扶活动的时候,就不会让需要帮助的人感觉到,只是一阵风,走个形式,是一个长期的行为。一对一的开展关爱服务,只要群众需要,我们随时都可以伸出援手。”

  奇台县还成立了8支特色志愿服务队,根据各行各业的性质开展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奇台人网——网络宣传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王新寿表示:“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在网络技术这一块的特长,为弱势群体搭建一个爱心平台。他们有什么困难,我们来呼吁,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当中。传递爱心,传播正能量。”

  奇台县委宣传部分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副部长陈艳萍介绍说,每个单位、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全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能少于10次、48小时。县督查室、文明办、监察局将对各单位公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没有按要求组织参加公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本年度精神文明奖不予落实,并按照《奇台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开展公益活动还被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创建验收内容,对单位领导认识不够、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不予验收或取消文明单位资格。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参加公益活动得情况也将被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陈艳萍表示:“通过我们的倡导,所有城市的居民都能投入到公益活动中来,达到人人都参与公益,人人都热心公益,使他深入人心。大家都出一份力,这样我们文明社会的建设就会日新月异。”

来源:央广网央广图库  责编:夏可欣  日期:2014-03-05
标签:新疆;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