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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拟划定生态红线区域 全市受保护面积将达40%以上

2014-02-25 09:0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宁波2月25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宁波电台记者翁常春)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受到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宁波市政府近日向该市人大提交审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该规划首次提出要划定11类生态红线区域。在划定生态红线区域后,宁波市受保护地区面积占陆域面积的比例将达到40%以上。

  据了解,宁波市政府自2012年启动修改《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有关工作,并于昨日上正式提交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规划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市域空间管制与中心城四线管制。

  根据《总规修改》,宁波市市域基本生态框架是:通过一条南北向的生态大通道,一条沿海生态屏障,三条沟通海陆的生态走廊,六条城市组团间的生态廊道,七条贯穿生态源的干流水系,若干个水源涵养区、林地生态源和湿地斑块源,构筑宁波市域“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生态安全格局。

  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宁波市将划定11条生态红线区域,使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占陆域面积的比例在40%以上,以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基本需求。

  此外,宁波市还将按照不同地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将全市市域划分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三大类型,制订不同的空间管制策略。适建区指综合条件适宜城市(镇)发展建设的用地,是城市(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21%;限建区主要包括资源承载能力及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以及远景发展预留用地,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31%;禁建区指自然及人文资源独特、珍贵,必须加以原真性保护、避免受人类开发活动破坏的区域,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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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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