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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举报违法“涉鞭”行为有奖 最高奖励2000元

2014-01-07 20:03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武汉1月7日消息(记者刘芳 通讯员王威 路东)武汉市公安局7日向社会公布《关于对举报违反<禁鞭规定>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每起可获最高2000元奖励。

  该《奖励办法》规定,凡经举报查处非法生产、加工烟花爆竹的,且有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奖励1000元;查处具有一定规模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作坊、厂点,且有关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的,每起奖励2000元。

  凡经举报查处违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且有关责任人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其中,查获烟花爆竹50箱以下,每起奖励200元;查获烟花爆竹50至100箱的,每起奖励500元;查获烟花爆竹100至200箱的,每起奖励1000元;查获烟花爆竹200箱以上的,每起奖励2000元。

  凡举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且有关责任人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每起奖励100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武汉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不提供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无法找到举报人的,视为放弃奖励。受理举报的单位将为举报人保守秘密。

  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如实记录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办案单位将及时把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通知起1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同一违规行为的举报只奖励1次。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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