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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文件

2013-11-25 21:49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乌鲁木齐11月25日消息(记者张孝成 通讯员辛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11月下旬起,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中129件被废止,103件宣布失效,35件将作修改。

  新疆这次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是依据中央部署开展的。目前的清理工作是第一阶段,清理的是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于去年11月启动集中清理工作,共历时一年,前后共有64个部门参与其中。经过研究、论证、审核,自治区党委决定,对清理的592件中的129件同现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03件调整对象已消失、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和所设定的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的360件,其中35件需作修改。

  自治区党委要求,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对需作修改的抓紧做好修改,对继续有效的,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力度。自治区计划每5年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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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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