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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

2013-11-23 14: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南昌11月23日消息(记者范存宝)为适应“四化同步”需要,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今年以来,江西省以教育培训为重点,以资格认定为突破,以政策扶持为动力,扎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成效初显。目前,全省已落实黎川等14个县为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县,安排专项经费1200万元,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近5000人,认定近2000人。

  江西依托“阳光工程”,以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主等为主要对象,以实训为主、理论为辅,专业技能为主、公共知识为辅,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长效培养机制。注重与产业的衔接。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和本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分产业、分岗位开展培训,切实满足产业发展对不同从业者的能力要求。注重与农业项目的对接。围绕粮油高产创建、高标准农田、高效经济作物标准园,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等项目,逐步实现以培训职业农民促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职业农民培育。注重培训内容的实效性。编撰培训教材、落实培训师资、分产业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授课和跟踪指导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田间示范相结合、分片区教学和整片推进相结合方式,使培训的内容更加贴近新型职业农民的需要。

  各试点县把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回乡务农创业的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作为重点培养认定对象,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认定管理的重点,选择水稻、生猪、淡水养殖、蔬菜、脐橙、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分批培养认定。黎川、南康、高安分别提出了以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动态管理办法。目前,试点县通过筛选培育对象,进行资格认定,建立档案材料,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近2000名。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试点县加强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的探索,并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黎川县拿出10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小额无息贷款、土地流转、大型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南康市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办法(暂行)》,在促进资源要素流转、实施用地用电保障、加大项目配套扶持等九个方面对新型职业农民予以政策扶持。高安市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业种养业保险保障、养老保障等方面给予更高的保障,优先享受政府已出台的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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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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