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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满月” 上海“先旅游后付款”受青睐

2013-11-05 16: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上海11月5日消息(记者周洪)《旅游法》正式实施一月有余,随着“零负团费”、“购物点清除”的终结,不少旅行社在等待细则出台的同时,已开始调整战略,其中“先旅游后付款”模式受到不少游客青睐。

  今年年初, 大通旅游推出“先旅游后付款”产品,一度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但由于种种原因,其规模一直不大,仅每周开行一条线路。而随着《旅游法》颁布,契合市场需求的“先旅游后付款”系列在悄然扩容,产品从最初2条线路增加至9条线路。销售人员解释道,《旅游法》使不少游客都开始重新定义旅行产品的好坏,在价格均有上涨的情况下,大家都更关注旅行社本身的服务质量。

  “先旅游后付款”即在顾客与旅行社签订合约的同时附着一份包含游览承诺、车辆承诺、用餐承诺、服务承诺在内“承诺书”,游玩过程中若有超过2项以上不达标可拒绝付款。记者了解到,该系列推行已半年有余,期间无一游客拒付款,约束旅行社的同时本身也是对产品服务质量的肯定。

  大通旅游副总经理何一伟介绍,随着产品的不断细化和完善,“先旅游后付款”产品的“承诺数量”将逐渐增加,服务标准也将从“初级”的“硬件配备标准”升级为“高级”的“人性化软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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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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