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实施“两个方案”、“一个意见” 辽宁营口备案制市场准入优化营商大环境

2017-05-23 09: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沈阳5月23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服务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两个方案”、“一个意见”的通知》正式发布,标志着营口市全面试行小微企业“一张表申请、当日发照”登记制度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简易登记制度以及个体经营户备案登记(以下简称“两个方案”、“一个意见”)重大举措落地,优化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

  据悉,营口市的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所处位置极其重要:全市财政收入民营经济占比65%,全市市场主体数量民营经济占比95%,全市经济总量民营经济贡献率77.6%,固定资产投资民营经济贡献率77.7%以上。营口市民营经济发展在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可以说是起步最早、起点最高、增速最快,素有北方温州之谓。

  基于营口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态势,为进一步服务于加速民营经济发展,营口市工商局从2016年初便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开展调研,成立了由常务副局长王喜全牵头的专题调研组。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工作,摸清了底数、现状、存在问题、可发展的新兴业态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情况。营口市工商局党组在听取专题调研组工作汇报后,当即做出两项决定:一是就调研结果形成一份报告,上报市政府,同时上报辽宁省工商局;二是调整机构,组建小微科,专门负责全市小微企业发展及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专题组完成的调研报告《营口市实行个体经营户备案制试点改革方案》在《辽宁市场监管》《辽宁工作调研》杂志上发表,《新形势下营口市小微企业调查信息》和《推进个体经营备案制改革 营造平等市场准入环境》相继被辽宁省委办公厅主办的《辽宁工作》和辽宁省委改革发展研究室主办的《改革与探索》刊发,《新形势下营口市小微企业调查信息》还被辽宁省委办公厅报送上级国家机关,使营口市民营经济发展在省和国家层面得到更广泛的关注。

  营口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营口市工商局的做法,责成营口市工商局进一步巩固调研成果,将“放管服”等商事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辽宁省工商局明确表示营口市工商局在商事制度改革上可以先行先试,做好试点工作。

  营口市工商局专题调研组根据营口市委、市政府和辽宁省工商局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工作,起草了“两个方案”、“一个意见”,上报到市政府。营口市政府组织政府法制办等十几个部门进行专题论证,获得一致通过,并以营协调发【2017】1号文件正式下发,在全市贯彻实施。

  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上,营口市工商局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激发“双创”惠及民营经济发展。“两个方案”、“一个意见”3项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举措对接营口发展地气,使登记注册更加便利化,能够激发“双创”热情引领市场主体发展,助力提升全市市场经济总量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稳定、惠民生、促增长更好地服务于就业和再就业,使商事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切实落实到基层。

编辑: 郑皓月

辽宁营口备案制市场准入优化营商大环境

日前,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服务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两个方案”、“一个意见”的通知》正式发布,标志着营口市全面试行小微企业“一张表申请、当日发照”登记制度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简易登记制度以及个体经营户备案登记(以下简称“两个方案”、“一个意见”)重大举措落地,优化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