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12月9日消息(记者张秋实)近日,合肥一地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检出1份阳性样本。记者今天从合肥市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合肥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时必须单独存放,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须实名登记。为此合肥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和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加大对第三方冷库、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自建自备冷库、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进口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信息的摸底排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全覆盖、无缝隙、不间断的执法检查,实行动态管理,监督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检查“四证”,即追溯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最大限度斩断病毒输入链条,严把市场输入关口。

  在贮存方面,通知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贮存等单位,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时必须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不同批次不得混放,经营销售环节必须专柜摆放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做到进口冷链食品专区存储,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贮存等各环节,必须严格建立进货台账和批发销售台账。

  此外,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贮存单位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制度,凡从合肥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须于产品到达24小时前;从合肥市内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须在食品到达后当天,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备案。

  通知还要求,鉴于当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特殊形势要求,销售者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名登记,确保全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