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央广网发 视觉中国供图)

央广网贵州1月29日消息(记者周娴)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消息,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从9个方面明确了贵州省现阶段必须予以保障和实施的22大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以及牵头负责部门。

在幼有所育方面,涉及优孕优生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儿童关爱服务3个类别和孕产妇健康服务、预防接种、困境儿童保障等9个服务项目。包括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和提供13次免费健康检查等具体服务内容。

在学有所教方面,涉及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个类别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等9个服务项目。包括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或助学金等具体服务内容。

在劳有所得方面,涉及就业创业服务、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个类别和就业信息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失业保险等12个服务项目。要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

在病有所医方面,涉及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个类别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16个服务项目。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可以就近到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获得相应的免费健康服务。

在老有所养方面,涉及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2个类别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4个服务项目。包括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以及提供能力综合评估等。

在住有所居方面,涉及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个类别和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3个服务项目。要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和棚户区居民以及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保障服务。

在弱有所扶方面,涉及社会救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个类别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托养服务等14个服务项目。包括为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补助,实施住院和门诊救助等。

在优军服务保障方面,涉及拥军优抚服务1个类别和抚恤优待、退役军人安置等4个服务项目。包括为符合条件的军人和家属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或者给予其他优待等。

在文体服务保障方面,涉及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2个类别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全民健身服务等9个服务项目。要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在印发《贵州标准2021》时要求,各地要严格界定服务范围,进一步细化充实本地区的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要有效落实支出责任,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要扎实做好能力保障,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要全面加强宣传公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地人民政府要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据介绍,《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印发实施,将为贵州省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全民共享发展成果和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编辑:张翼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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