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记者关灵子)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在会上表示,此次改革,明确居民,包括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以及农业用户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