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9日消息(记者黄玉玲)8月9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义指出,8月以来,全市零售药店平均登记、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天,对发现的体温超过37.3℃人员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进行闭环管理。

为确保药店充分发挥“前沿哨点”作用,记者获悉,北京全市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有关测温扫码、经营场所通风、戴口罩、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要求。要求药店人员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购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立即登记报告。对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上报途径。

药品线上线下一致 做实闭环管理

为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实闭环管理,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度和有效性,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北京市药监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监测疫情防控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建立网售药品零售企业台账,重点监测对购买疫情防控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情况,包括销售平台是否具备信息登记采集能力,以及姓名、联系电话、住址、身份证号、购买药品名称和数量等信息登记是否完全。

北京药店口罩库存725万只 供需情况基本稳定

目前,北京市药店口罩供应是否充足?王福义介绍,药监局每天对社会上的零售药店主要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和评定。8月8日,全市药店口罩采购31.6万只,销售27.6万只,目前库存725万只。从数据分析来看,本市药店口罩供需情况基本稳定,库存充足,请大家放心。

据介绍,8月以来,市场监管局平均巡查药店500余家/天,其中40%为农村药店。在检查的同时,每日监测零售药店口罩等防疫物资进销存情况,要求药店做好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管理,确保及时保障到位。

市民到药店购药 应注意五点要求

记者获悉目前市民去药店买药,应该配合好药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遵守各项工作措施。去药店购买药品时应注意5点要求:

自觉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的询问、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应当主动扫码,做好测温。

避免人员聚集。在购药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购买治疗咳嗽、发热,还有咽干、咽痛以及抗感染类等药品,应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进行实名登记。

如果有发热症状,也请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需注意自8月9日起,由于北京地坛医院本部(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急诊科空间结构问题,存在疫情防控风险,北京地坛医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停诊。如有发热、腹泻等症状,请市民及时前往其他医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