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9日消息(记者黄玉玲)8月9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义介绍,对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上报途径。

王福义介绍,确保药店充分发挥“前沿哨点”作用。北京市发现京外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当晚下发通知再次强调,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有关测温扫码、经营场所通风、戴口罩、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要求。

王福义表示,要求药店人员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购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立即登记报告。对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上报途径。

8月以来,北京市全市零售药店平均登记、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天,对发现的体温超过37.3℃人员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进行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