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0日消息(记者高欣然)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包括李某某、葛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等七起,涉及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军婚罪及司法救助相关案例。

记者了解到,2016年1月至2021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破坏军婚案件148件150人,危害国防利益案件1663件2653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827件1094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62件69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98件165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220件360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六方面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多样,覆盖面广;二是充分体现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四是充分体现检察履职特点和要求;五是充分发挥军地协作机制效能,探索形成优势互补、多方协同的涉军案件办理新模式;六是充分运用司法救助,强化对被害军人军属的人文关怀。

此外,苗生明介绍,全国检察机关通过搭建涉军案件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完善军地协作机制,积极组织专家论证等措施,依法惩治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相关犯罪。

苗生明特别提到,认罪认罚从宽是2018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适用于所有案件。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案件中,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惩治的同时,认真做好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工作,对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