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记者王晶)6月8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近日印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这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首份政策文件。

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国新办官网)

据记者了解,民法典总则中,对监护设立专节进行了规定,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监护问题进行了明确。法律规定民政部门代表国家承担监护兜底职责。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落实落细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表示,一是研究制定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的工作细则,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实化,从政策层面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监护。

同时,要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民政部门会通过新建、改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等方式,抓紧补齐机构的缺口。同时,组织力量研究起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管理服务标准,以提升保障能力,切实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成为能够代表民政部门依法承担临时监护的专门机构。

郭玉强谈到,还要提升监护质量,主要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具体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通过各种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机构监护期间的养育、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和监护照料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