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4日消息(记者王晶)日前,“城管没收5匹马一年花销10万元”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就此,2月3日下午,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文辉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称:“不单是草料费用,还包括运输等花销。其实是6匹马,还有一只正在走委托、评估等手续,现在都由专业的养马公司在农村放养。”

据媒体报道,2020年5月,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城管执法大队没收了在湘江风光带违规放牧的5匹马,委托专人照料了8个月,花了10余万元。随后,“城管拍卖马匹”的消息又引发网友热议,5匹没收马成了“拍卖品”。而在2月1日,5匹马首次拍卖流拍,意味着有关方面又要增加供养马匹的成本。

2月3日,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陈耀告诉央广网记者,将与执法大队协商,若仍无法解决,三次流拍后或送至动物园接收。

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公布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实施,其中提到:罚没财物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分类、定期处置,提高处置效率,降低仓储成本和处置成本,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

在专业养马公司寄养的马匹(受访者 供图)

“养5匹马8个月花费10余万”引热议 城管:包括运输、饲养等费用

针对此前网友关注的“养5匹马8个月花费10余万”话题,朱文辉介绍,城市不允许饲养大型家畜,且受疫情影响,几乎没有公司愿意接收,所以只能委托一家农业公司按匹寄养,“都是成年马,每天吃草料玉米等,一匹马一个月2500元,现在已经养了有近一年了。这个马我们是不敢靠近的,很有野性。还包括找人运输、保管、驯养等其他费用。”而这些费用,朱文辉表示,均由执法大队支出。

1月22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一则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没收国产马处置拍卖公告。公告称:将于2月1日举行网络拍卖会,整体拍卖处置5匹没收国产马。“第一次城管拍卖这5匹马,没有人报名,结果就流拍了。”2月3日,委托机构株洲市房地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有资产不能私下交易,预计年后3月份将再次启动拍卖。

这些马为何被没收?朱文辉告诉记者,马主人刘某经常在株洲市区的沿江风光带上散养马匹,“到了5月或6月时,到处都是排泄物,很难闻,很多环保志愿者举报,市民热线都快打爆了。”他表示,刘某因多次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8年6月、2019年12月两次被芦淞城管大队分别处以400元、1000元的行政处罚。“所以这10万元不只是寄养后产生的花销,前前后后几次马被扣押期间,也产生了很多执法费用。”朱文辉说。

陈耀告诉记者,“之前在湘江边上养马,污染母亲河,他也没有饲养条件,就吃地上的草,原来他在长沙的一个公园也养过。”

为什么没返还给马主人呢?“你还给他,他没有固定场所喂养,还会放回原地。也怕疫情期间动物传染,滋生其他疫病。小孩子不懂,碰上就危险了,有很大安全隐患。”朱文辉说,相关部门多次劝解刘某并为其提供工作岗位,均被拒绝。2020年5月,城管队员巡查发现刘某再次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且拒不改正,芦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马匹予以没收,并按照程序,委托有关公司对5匹马进行公开拍卖。

而这5匹马供养时间较长,也备受争议,“这个案例是比较棘手的,全国都很罕见,也在多方探讨怎么处理。我们之前接到过山西、山东等地的电话,想拍下这些马,但最后受疫情等影响,没有参与拍卖。”朱文辉表示,现在已经有湖北的客户报名参与二次竞拍。

拍卖公告的部分内容

官方称将考虑采取其他方式处理

不少人都在关心这5匹马的近况。2月3日下午3时,央广网记者先是联系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对方称“现在由城管在养着”,随后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的马匹近照显示,圈内相对简陋,几匹马正在圈内饲养,有的被拴上了绳索。

“时间长了,2019年12月拍的照片,现在没拍的时候成色那么好了。”接受记者采访时,上述工作人员称,拍卖清单内有3公2母,均为国产马,起拍价5.52万元。“本次拍卖流拍,预计年后3月份将再次启动拍卖。如果三次流拍后,会重新评估。”

“如果拍卖不出去,死掉一个也不行,或许可以放到动物园或跑马场去接收,不过可能不会免费,我们看看能不能上报,和财政打个报告。”陈耀说道。

朱文辉讲道:“拍卖的价格都是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出来的。另外,马在平原地区比较多,没人接收就是个问题,因为改革,现在很多动物园都取消了,即使市里有动物园,但有马的不是很多。”

值得关注的是,此事也反映出城管行政执法中,一旦遇到活物,应如何进行妥善处置的问题。记者关注到,据媒体报道,2020年1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成功救治了一只受伤落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秃鹫,并成功将其放飞大自然。一个月后,民警在巡逻时它一路跟警车飞回来。为饲养它,民警每天投喂6斤肉,伙食费每日150元。因伙食费过高,派出所准备降低伙食标准,等气温回升后再放生。

“城管负责的东西很杂,但又必须管理,我们也希望采取更好地方式处理。省里市里都清楚,这是省环保督察的案件。”朱文辉说道。

值得留意的是,《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2月30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发生3次(含)以上流拍情形的,经执法机关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采取无底价拍卖或者转为其他处置方式。

而根据上述《办法》,罚没财物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分类、定期处置,提高处置效率,降低仓储成本和处置成本,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

律师:应平衡、兼顾相关费用的承担以及社会效果的统一

针对此事,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嘉熙分析道,实践中,城管部门对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多会选择适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本案中,执法单位可以换个思路,探索适用《行政强制法》中代履行的相关规定。”刘嘉熙建议。

据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含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刘嘉熙建议,本案中,城管部门还可以考虑选择第三方有资质马场、动物园等机构代为饲养,强制马主承担费用并要求自行处置,如期间马主人依然拒绝处置,再进行拍卖,更为合理,更加能减少财政负担,“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应该平衡、兼顾相关费用的承担以及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