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记者王启慧)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强调,要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精神,近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公布了《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拟启动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

  “破五唯”着力扭转“SCI至上”局面

  学位中心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学科评估在“破五唯”方面坚持以立促破,破立结合。评价教师不唯学历和职称,不设置人才“帽子”指标,避免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片面做法。评价科研水平不唯论文和奖项,设置“代表性学术著作”“专利转化”“新药研发”等指标,进行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评价学术论文聚焦标志性学术成果,采用“计量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中国期刊与国外期刊相结合”的“代表作评价”方法,不“以刊评文”,淡化论文收录数和引用率,不将SCI、ESI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突出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着力扭转“SCI至上”局面。坚持代表性成果专家评价与高水平成果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运用基于定量数据和证据的“融合评价”方法。

  学科评估如何有效抑制人才无序流动?

  学科评估鼓励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抑制人才无序流动。一是评价教师队伍继续沿用“队伍结构质量和代表性骨干教师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按学科方向列举代表性骨干教师,不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不统计人才“帽子”数量,扭转过度看重“帽子”的不良倾向;二是教师成果严格按产权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对于引进人才在原单位取得的成果,不在新单位统计使用;三是强化教师以教书育人为首要职责的评价导向,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和指导研究生情况作为重要观测点,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全心育人,避免产生通过大规模聘用“专职科研人员”专攻科研指标、忽视人才培养的不良倾向;四是关注骨干教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授课情况,供专家评价参考。

  首次在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设置学科“国际声誉”指标

  根据文件,本轮评估改革更加彰显中国特色,将“三报一刊”文章作为重要研究成果,规定代表性论文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此外,更加体现学科特点,淡化实验室、基地等条件资源类指标,强化对学术著作、艺术实践成果等进行“代表作评价”,适度降低学术论文等指标权重,不设置专利转化等指标。更加强调同行评价,相对于自然科学学科,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成果难以通过量化指标全面呈现建设成效,更加依靠学术共同体,采取切实举措,提高同行评价质量。同时,加强国际评价,首次在教育学、心理学、考古学、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设置学科“国际声誉”指标,邀请境外专家开展学科声誉调查。

  “为切实减轻学校负担,减少对高校正常办学干扰,本轮学科评估着力加强评估专业化建设,创新评价方法,完善评估流程。”该负责人介绍,一是构建“公共数据与学校填报相结合”的数据获取模式,有效减轻学校收集汇总数据的负担。二是提升评估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帮助学校高效填报与核验数据。三是首次实施“全程无纸化”报送。四是评审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开展。不“进校”开展评估,减少对学校正常办学的干扰。

  据悉,学位中心将于近期向全国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发出《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正式启动评估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自愿提出申请,提交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