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记者刘一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日前发布《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自9月1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

  《通告》明确,鼓励开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会,或在现场招聘会场内开设灵活就业专区,发布供求信息,满足广大灵活就业人员需求。办会机构和用人单位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行为,不得出现地域条件限制。此外,招聘会现场还将设立就业歧视投诉窗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现场招聘会将从规划布局、入场检测、现场巡查等8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记者从《通告》中获悉,北京市各区人社局对在本辖区举办的全部现场招聘会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大中小型不定期招聘会和定期招聘会等,做好招聘会备案、信息发布和统计工作。

  举办定期招聘会,由办会机构于每年12月1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下一年度备案信息。

  举办不定期招聘会,由办会机构于举办招聘会前15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备案信息。

  此外,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汇总招聘会备案信息,并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服务求职者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