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4日消息(记者张佳琪)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2019年4月,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南充市政府违法批地问题进行联合查处。同年8月,自然资源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四川省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依纪对涉案的8名省管干部、35名非省管干部追责问责。

  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新增违法零容忍,依法依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违法批地案通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依法管地用地意识,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该案是自然资源部组建以后,部本级直接立案查处的首起地方政府违法批地案件。”自然资源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本案涉及土地位于嘉陵江(长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南充段沿岸的下中坝、清泉坝、桑树坝、雷祖庙、牛肚坝、河西坝、都京坝等7个坝区。

  2009年-2017年,为规避土地征转审批、降低用地成本,南充市政府组织实施了违法批地行为:一是违规确权,规避土地征转审批。通过确权方式将上述7个片区共16187.63亩农用地(其中耕地15031.19亩)确认为“河滩地”,将22268.07亩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二是违法批准征收土地。通过批少征多、套用其他地块征地批文、混用增减挂钩项目批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违法批准征收7748.24亩集体土地(其中耕地6007.83亩)。三是违法批准使用土地。通过供地、会议纪要等方式,擅自批准使用土地3339.09亩(其中耕地2785.52亩)。

  2019年8月,自然资源部作出处理决定,认定南充市政府擅自作出的确权、批准征收、批准使用土地的行为违法。确认违规确权的文件无效,要求将尚未实施征收的土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地农用。确认违法批准征收的文件无效,要求将尚未实际开发建设的土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地农用。已实际开发建设的土地交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有权单位处理。四川省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依纪对涉案的8名省管干部、35名非省管干部追责问责。同时,四川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违规确权“河滩地”及相关问题清理整改工作。

  “从近年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看,‘河滩地’确权及违法批地问题在全国并非个案。一些地方对此类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自然资源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案中,地方政府违规将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土地、将农用地确权为未利用地以及违法批准征收和使用,规避转用征收审批、占补平衡及相关税费,突破规划计划管控,侵占生态空间,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为此,自然资源部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良好秩序。同时,要坚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法定查处职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及时立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查到底。对执法中存在的不依法查处、以罚代法、该移送不移送等执法不严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