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1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工作, 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工作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未经批准学生不得返校 校外无关人员不准进校

  根据要求,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不得组织教师参加线下集中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教师参加线下集中面授培训、集中职称评审、大型会议等集聚性活动。

  ——不得超前超纲在线教学 不可要求教师在休息时间授课

  根据“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工作部署,教学过程中要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

  同时,充分利用国家网络云课堂、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教育电视台频道节目、“人教点读”APP、人教网、高等教育出版社爱课程等免费平台,指导学生在线学习或收听收看。

  ——将教师在线教育教学纳入绩效管理 职称评审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倾斜

  《通知》明确,教师参加在线教学或网络远程培训,按照考核认定的学时数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学分)。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支持高校改革创新医药卫生等相关学科领域教师科研评价办法,鼓励专家团队和领军人才集智攻关;

  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加大对在防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激励表彰力度。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设立关爱基金或出资奖励。

  ——加大对教师信息化能力的培训力度

  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适时组织开展教师远程教学及信息技术能力在线专题培训。充分发挥部属高校各机构的师训功能,向社会免费开设咨询和线上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应加大对教师信息化能力的培训力度。

  ——对防疫一线人员及其子女进行看护和教育 解除其后顾之忧

  此外,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指导教师做好自我调适,理性应对疫情,做好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做好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关怀工作。鼓励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对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子女进行看护和教育,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支援帮扶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教师工作 主动输送优质线上课程

  对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教师做好支援帮扶工作。国培计划、特岗计划、教师表彰奖励名额等向疫情严重省份倾斜支持。

  组织国培远程培训机构开放教师培训网络资源。向疫情严重地区的学校主动输送优质线上课程资源。协同有关高校、教师发展机构等全力开放资源,为当地教师提供应对疫情急需的信息素养提升、心理疏导、卫生防疫等支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