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记者张佳琪)元旦将至,距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27日,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分局查获一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约600公斤。

  记者从通州警方了解到,12月27日6时许,通州公安分局小甸屯检查站对一辆途径检查站的封闭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司机神色慌张,经对车内货物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上装有大量印有烟花爆竹图案的纸箱。经进一步检查,确认该车所装货物均为烟花爆竹,约600公斤,共计50箱左右。随后将该人移交至通州公安分局于家务派出所。

  经审查,孙某某交代自己从河北省霸州低价购买烟花爆竹,驾车运输至北京市通州区意图加价出售牟取非法利益。现该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被通州警方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2018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明确了210平方公里的禁放区和696平方公里的限放区。2020年,仍将继续实行这一禁限放政策。禁放区域范围仍为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新华、北苑、中仓、玉桥、通运、潞源六个街道、永顺、梨园、潞城全部地区,宋庄、台湖、张家湾部分地区均处于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将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除了禁放区以外,副中心其他行政区域,仍为烟花爆竹限放区。在限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二十四小时和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七时至二十四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非禁放区禁放部位仍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等16类禁放点位。

  遇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北京城市副中心全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据通州公安分局相关数据显示,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数量逐年下降,反映出流入区内的非法烟花爆竹逐年减少。去年春节期间接获非法燃放情况与政策实行第一年相比大幅下降。2020年,北京通州警方将持续开展非法烟花爆竹查缴工作,依托京津冀合作机制,强化与周边市、县的区域联动合作,加大进京路口设卡堵截、巡逻盘查和联动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切实为北京城市副中心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