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日消息(记者王子衿)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改革措施。《意见》破除职称评审过程中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四唯”倾向,并对文博专业设置进行了规范。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是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引领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今日(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就《意见》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

  根据《意见》,文博专业人员评职称时将取消文博管理员职称,专业类别统一设定为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四个类别。

  在评价标准方面,《意见》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将文博专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同时,《意见》提出要破除“四唯”倾向,特别是不唯论文,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此外,《意见》还要求丰富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创新基层文博专业人员评价方式,建立健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向基层文博专业人员倾斜。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逐步下放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权限。

  据悉,在文博专业人员评职称过程中,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将进一步健全,并将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