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药品谈判的相关情况。(央广网记者 孙冰洁 摄)

  央广网北京11月28日消息(记者孙冰洁)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正式公布了谈判药品准入结果。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国家医保局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保守估计,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患者个人负担水平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降至5%以下。

  据熊先军介绍,本次谈判共涉及150个药品,包括119个新增谈判药品和31个续约谈判药品。119个新增谈判药品谈成70个,价格平均下降60.7%。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31个续约药品谈成27个,价格平均下降26.4%。经过本轮调整,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谈判是我国建立医保制度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与以往相比,熊先军认为其呈现了诸多亮点。首先便是医保目录药品结构明显优化,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将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调入目录,癌症、罕见病、慢性疾病用药以及儿童用药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与此同时,与公众利益联系紧密的药品费用也显著降低。多个全球知名的“贵族药”开出了“平民价”,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此外,还突出了鼓励创新的导向。12个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谈成了8个。“这次谈判成功的药品绝大多数都是近年来上市的新药,其中很多是2018年新上市的。这些新上市的药品被迅速纳入目录,释放出支持创新的明确信号。”熊先军说。

  他还指出,这次谈判也在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方式方面取得了进展,有利于引导企业大幅降价。通过积极探索通过引入竞争性谈判、发挥药物经济学评价作用等方式,大幅提升了谈判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据悉,新版药品目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