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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团中央共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 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2019-04-11 20:3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记者高艺宁)“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11日,王松苗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共青团中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据王松苗介绍,2018年2月,最高检、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近期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海淀区委等40个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所谓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是指检察机关之外的各种部门或组织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帮助,这也是司法制度健全国家的成熟经验。”王松苗告诉记者。

  “近年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有力促进未检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对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更加精准有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史卫忠表示,2018年,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适用的2013年上升了一倍。

  借助专业力量,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引入人格甄别和心理干预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科学化帮教方案,四川、浙江、上海等地还建立强制性亲职教育制度,促进监护人提高监护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应有的教育矫正作用。

  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针对每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成立了由办案人员、社工、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帮教小组,探索推行精准帮教模式,其中97.5%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上海市2010年以来对50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观护帮教,其中99.4%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一些地方还由社工参与,开展了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临界预防工作。2016年以来,全国共有186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上大学。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也因此更加及时有效。最高检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多元化综合救助。近年来,检察机关为数万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干预、司法援助等救助措施。

  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据史卫忠介绍,如缺少法律依据、缺乏工作规范、工作标准;社工观护、心理干预等缺少服务流程、质量标准、效果评估、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规范;专业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合作机制稳定;缺少统一的转介机构等。

  为此,最高检、团中央联合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并于2018年2月,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探索工作机制。其中,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格局中,着力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共青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支持。

  据了解,全国层面拟开展3个轮次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每轮试点为期1年。2020年3月,一年试点期满后,最高检、团中央将组织对试点地区的工作成效开展审核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编辑: 郅怡婧

最高检、团中央共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 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据王松苗介绍,2018年2月,最高检、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近期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海淀区委等40个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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