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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家央企纳入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 提供1.5万多个岗位

2019-01-23 12:04:00来源:央广网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记者张雷

  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记者张雷)今天(23日)上午,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拓展安置渠道,首次将123家中央企业全覆盖纳入到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提供了超过1.5万个岗位。

  “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4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成立了省级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市、县以下机构组建按计划推进,部分省份成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机构,贯通上下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志明告诉记者。

  2018年共安置40多万名退役士兵

  “2018年共落实8万多名军转干部、40多万名退役士兵、2400名复员干部、9000多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务。”王志明在发布会上表示。

  记者了解到,通过改进安置办法,推行“阳光安置”,拓展安置渠道,成立不足一年的退役军人事务部还首次将123家中央企业全覆盖纳入到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提供了超过1.5万个岗位。

  “除此之外,各项政策法规制定也在快速推进,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管理、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文件即将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已经形成初稿,正在抓紧完善。” 王志明告诉记者,“目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各项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探索展开军转干部脱产带薪培训

  提到退役军人安置方面的各项举措,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表示,“针对军改期间安置任务繁重的实际,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放宽’和‘三个加强’。”

  “四个放宽”一是放宽安置地的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而除了放宽政策外,包丰宇还表示,要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编制、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及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待遇”这三方面的保障。

  “目前,正在探索开展组织专业不对口的军转干部进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带薪脱产培训,并制定政策填补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保险空白问题。”包丰宇表示。

编辑: 王丹蕾

123家央企纳入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 提供1.5万多个岗位

今天(23日)上午,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拓展安置渠道,首次将123家中央企业全覆盖纳入到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提供了超过1.5万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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