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最高法发布第19批指导性案例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在列

2018-12-19 16:3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19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 孙莹)19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最高法发布的第19批5件指导性案例中,包括1件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和1件行政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其中,指导案例99号《葛长生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明确对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记者了解,2013年第11期《炎黄春秋》杂志刊发洪振快撰写、黄钟任责任编辑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以下简称《细节》)一文。案涉文章发表后,“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保认为,《细节》一文,以历史细节考据、学术研究为幌子,以细节否定英雄,企图达到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和名誉的目的。据此,葛长生、宋福保分别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请求判令洪振快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27日作出判决: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名誉、荣誉的行为;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洪振快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葛长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一审宣判后,洪振快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推动了英烈保护法的出台,弘扬了保护英雄的社会正气,对类似案件的审判起到了示范指引作用。

  第19批指导性案例中,记者还了解到,指导案例97号《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改判无罪案》旨在明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四项的适用问题,裁判要点确认对于虽然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指导案例98号《张庆福、张殿凯诉朱振彪生命权纠纷案》旨在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人的合法权益;指导案例100号《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诉陕西农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进一步明确了品种权侵权判定中,DUS测试和DNA指纹鉴定这两种不同鉴定方法意见出现不一致时的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问题。

  此外,指导案例101号《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被告是否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该案例确认的裁判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此类案件的审查标准,指导价值较强,对有效监督政府依法公开信息,依法保障公民政府信息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王丹蕾

最高法发布第19批指导性案例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在列

19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最高法发布的第19批5件指导性案例中,包括1件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和1件行政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