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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 报销比例提升至80%以上

2018-10-17 10: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17日消息(记者孙冰洁)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而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均在42%以上;患病的农村贫困人口中,年龄在15岁至59岁占其中的的40%以上。

  如何让贫困地区的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近期,国家卫健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儿童白血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报销比例提升至80%以上。

  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方面,早在2017年,国家卫健委已与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印发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主要针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特困人群,通过“定定点医院、定临床路径、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的方式,进行集中救治管理。

  “以县医院为基础解决大病救治问题,减少贫困群众交通食宿带来的额外支出。通过派驻人员直接参加诊疗活动,促进县域群众在家门口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亚辉告诉记者,这项工作的主要思路是指导地方规范诊疗行为,着力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

  此外,通过做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有效衔接,使患者能够实现“一站式”结算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截至2018年8月底,已确诊农村贫困人口大病病例26.1万人,救治22.6万人,累计救治次数99.6万人次。在报销比例方面,目前,专项救治病种累计报销比例达到81.12%,专项救治病种的次均诊疗费用为6205元/人次,各病种平均费用均较2016年下降明显。

  以安徽为例,安徽分别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提高5个、10个百分点,规定贫困人口在县、市、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为“三五一”,即不超过3千元、5千元和1万元,超出部分,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王宇铭介绍,2017年安徽专项救治病种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6%;贵州则推行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将各病种实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60%提高到80%以上。   

  作为我国脱贫攻坚的重点省份,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杨洪告诉记者,该省目前已打通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机构的经办服务渠道,并统一报销结算机制,实行即时结报。“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在省内门诊或住院治疗,一律现场减免补偿,实现‘一站式’结算。”杨洪说。

  2017年,贵州又出台了《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儿童白血病纳入首批救治病种,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参合群众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的比例;“对于仍不能解决剩余医疗费用的,由民政、卫计等部门专项资金实施救助扶助,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杨洪表示,目前贵州贫困人口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达到百分之百。 

  在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中,记者注意到,除了将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外,大病报销比例也提升至80%以上。据焦亚辉介绍,国家卫健委计划到2019年,救治病种扩大到25种;到2020年,达到30个,力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和兜底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扩大救治病种和人群覆盖面;同时对贫困地区定点医院进行针对性技术指导和帮扶,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焦亚辉说。

编辑: 曹宇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 报销比例提升至80%以上

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战役。而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均在42%以上;患病的农村贫困人口中,年龄在15岁至59岁占农村贫困人口的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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