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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工伤致残包工头拒不赔偿 索赔三年农民工终获赔付

2018-07-18 10:1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18日消息(记者孙冰洁)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农民工的安全谁来保障?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村民肖长兴就遇到了这个问题。2013年肖长兴受包工头顾春术雇佣,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工地施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头部多处重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2015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定由顾春术支付肖长兴赔偿金20余万元,有支付能力的顾春术始终拒绝赔偿,日前在房山法院的介入下,这笔迟到了3年的赔偿金终于被送到了肖长兴手中。

  近60岁的肖长兴是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的一名农民,无固定工作,靠在工地打零工谋生。2013年受包工头顾春术的雇佣,肖长兴开始在房山区良乡镇的一处建筑工地打工,9月20日18点左右,肖长兴不慎从1.7米高的脚手架上跌落,由于现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肖长兴头部多处受重伤,房山区良乡医院的诊断结果为脑疝并伴有多发性大脑挫裂伤。此后肖长兴先后被送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进行医治,前后共花费医药费117396.88元,肖长兴也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因脑部神经受损,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只能借助轮椅出行。

  2015年2月5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顾春术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肖长兴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二十万九千七百五十七元二角。

  判决生效后如今已过3年,在最初支付了4万元左右后,顾春术便停止了对肖长兴的赔偿,并继续在各个建筑工地承包工程,雇人进行施工。与此同时,因为这起意外,肖长兴至此瘫痪在床,受伤的头部因为无钱进行后续治疗,有三分之一一直处于缺损状态。他的妻子张桂芬(化名)告诉记者,三年间,她的主要时间和精力都花在照顾老伴与索赔上,儿子和儿媳妇也因此事引起的纠纷而离婚。

  转机发生在今年7月,在索赔之路走到第三年时,张桂芬转向求助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顾春术进行拘留,并要求其依法对肖长兴进行赔偿。

  2018年7月16日,在房山法院调解室,张桂芬终于见到了顾春术家人以及等了3年的16万赔偿金,而在家中的顾春术,也将迎来他的下一次手术,修复缺损的头部组织。

  “顾春术这个案子比较典型,此前我们也曾经多次介入,但他始终拒绝赔偿。”该案的执行法官赵宏华告诉记者,法院对拒不执行的“老赖”,目前一般的解决办法是先列入失信人名单。“一旦列入失信人名单,老赖的信用就没有了,不能抵押借款,并且限制消费。”而由于顾春术始终拒绝执行,法院于是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如果拘留还是执行不了,那么根据刑法的第312条可以依法判刑,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总之就是要让‘老赖’难逃法网。”赵宏华说。

编辑: 郅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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