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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守信慈善捐赠人将获得中小城市落户优先权

2018-02-24 17:1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24日消息(记者孙冰洁)慈善捐赠,谁该被激励?谁又将受到惩戒?日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给出了具体答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在今日(24日)召开的民政部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备忘录慈善捐赠的2类激励对象和5类惩戒对象。假借慈善捐赠敛财的组织和个人将直接影响其银行信用,而守信捐赠人将获得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中小城市落户、公派出国等多个领域的优先权。

  2016年以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等多个部委和单位陆续签署了5个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和30个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旨在通过不同领域对相关主体的联合激励和惩戒,逐步构筑社会信用体系。

  慈善机构管理是今年民政部工作重点之一,据李波介绍,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慈善捐赠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将共享慈善捐赠领域的红黑名单,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获取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执行或协助执行备忘录规定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定期将联合激励与惩戒实施情况通过该系统反馈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

  此外,备忘录明确了2类激励对象和5类惩戒对象。激励对象中,不仅包括民政部门在行政管理的评估工作中获得良好等级的慈善组织,还包括有良好捐赠记录的捐赠人,特别是在扶贫济困领域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惩戒对象除了民政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还包括这些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在慈善捐赠相关活动中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受益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备忘录对慈善捐赠和慈善组织的鼓励,有了新手段。李波提到,此前我国对慈善事业的优惠和鼓励,主要体现在对捐赠人和慈善组织的所得税优惠。备忘录通过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使得各参与部门对慈善组织和捐赠人可提供除税收以外的优惠。以民政为例,其将为守信慈善组织登记事项变更、相关业务办理建立绿色通道;同时为守信捐赠人在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孤儿收养、婚姻、殡葬、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民政业务中提供便利服务;还为守信捐赠人在学习培训、中小城市落户、专利版权、公派出国、航空购票、享受公共科技文化资源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先。

  同时,对规范慈善活动、惩处慈善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了新抓手。《备忘录》对失信组织与个人制定了24项惩戒措施,对失信慈善组织负责人,民政部将在其今后申请登记新的慈善组织、参与慈善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中给予重点关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将失信受益人信息作为在同一时段内认定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保障性住房对象,以及复核其救助保障资格的重要参考。有关部门对失信慈善组织、失信捐赠人、失信受益人,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用地、限制申请科技类扶持项目,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失信主体取得荣誉称号和奖励,对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的要依法追究其产品安全责任,将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协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布。

编辑: 曹宇

民政部:守信慈善捐赠人将获得中小城市落户优先权

慈善捐赠,谁该被激励?谁又将受到惩戒?日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给出了具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