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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前11个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万人

2017-12-28 10:5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2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2017年前11个月,共批准逮捕强奸、猥亵、拐卖、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万人。

  “2017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更加准确、有力。” 郑新俭表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首先体现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从快批准逮捕。2017年前11个月,共批准逮捕强奸、猥亵、拐卖、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万人,起诉4.24万人。对于提请公诉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对于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还建议判处禁止被告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加大指控犯罪力度。

  同时,突出打击多发犯罪。据郑新俭介绍,今年以来,最高检挂牌督办10起重大拐卖儿童案件,要求对此类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下发《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严厉惩治侵害儿童犯罪,最大限度维护儿童权益,积极促进校园安全建设。湖北、山东等地还开展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等专项打击活动。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妥善办理。郑新俭特别提出,河南尉氏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及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起诉。

  “此外,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还体现在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郑新俭举例,最高检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对秦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案提出抗诉。浙江、湖北、吉林、青海、贵州等地检察机关也监督纠正、抗诉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判决确有错误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制裁。

编辑: 孙永政

最高检:前11个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万人

2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