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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开通 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

2017-11-23 11:0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3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减刑假释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减刑、假释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充分体现司法公正,杜绝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

  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夏道虎在发布会上表示,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将于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做到“四个全面”和“四个全覆盖”,即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撑,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情况 央广网记者 高艺宁 摄

  “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而联合建设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

  夏道虎在发布会上介绍,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基本结构是“三纵三横”。“三纵”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与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司法部与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以及所辖监狱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省级人民检察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法律监督职能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三横”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监狱实现互联互通。

  夏道虎表示,根据两院一部原定建设时间表,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9月底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及减刑假释年办案数在5000件以上的中级人民法院原则上实现与同级检察院、相关刑罚执行机关互联互通;2017年底前,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原则上都必须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2018年底前,全国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全面完成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各项工作。“经过三家共同努力,目前,除个别偏远省份外,多数省份三步并作一步走,提前实现了全面互联互通,并开始推行网上办案。”夏道虎说。

  “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建设运行,有利于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更加严格规范;有利于促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质效。”

  夏道虎告诉记者,平台建成后,将具备多种主要功能,包括监狱网上报送、法院网上审理、检察院网上监督和依托各地办案系统,设计开发的规范、高效办案和依法公开的多种智能服务功能。

  监狱网上报送功能,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奖惩、认罪悔罪等情况实行网上录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内部审查以及报请省级监狱管理局审核等均在网上进行,向法院报送案件一律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上进行传输,无需再将纸质卷宗材料移送至法院,既节省了时间和人力,又避免案卷材料在运送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法院网上审理功能,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分案、阅卷、审查、文书起草及审签等活动全部在网上进行,各环节高效运转,审理活动全程留痕,开庭审理可以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可以实现网上同步直播,法律文书一律电子签章并通过网上流转送达;

  检察院网上监督功能,检察院通过信息化办案平台不仅对内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请示、网上流转、网上备案,对罪犯前期改造及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通过网络提出检察意见或者以视频方式参加庭审,实现全程动态跟踪和实时监督;

  多种智能服务,如利用节点提示防控、庭审规范巡查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利用法律条文自动推送、裁判文书辅助生成、庭审语言自动识别、法律文书智能纠错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利用数据统计分析、自动生成报表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司法数据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同时,办案平台与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及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联通,对审判阶段需要公开的信息自动抓取、一键推送,切实做到依法公开。

  夏道虎还表示,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开通运行,标志着平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下一步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平台的后续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对平台功能的应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 黄永旭

最高法: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开通 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减刑假释工作。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