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近通报了“自来水可燃”事件处理情况,称辽宁盘锦大洼区政府、区水利局等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消极应付、效率低下,给予副区长、区水利局长等责任人党内警告等处分。

去年11月,那段“自来水点火就着”的视频因为过于离奇引发网上热议。外人很难想象,当地民众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近4年。

通报发布后,有网民留言:“如果副区长、水利局长家里的水也可燃了,问题还会久拖不决吗?”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假设。一个关系到基本民生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说明相关部门领导对民众缺乏基本的共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心理上的隔阂、态度上的冷漠、作风上的拖沓,对得起月月领纳税人的钱吗?

如今,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也为广大干部敲响了警钟。“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工作还是含含糊糊、拖拖拉拉,党纪处分起码是跑不掉的!(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