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发文称:为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要求初一初二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45,初三学生不得早于7:30,小学生不得早于8:15。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因期末学校拼成绩、抢时间、赶进度而出现家长焦虑、学生负担加大的情况。有的学校因未执行规定,区教育局还约谈了部分校长。

  众所周知,睡眠不足会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发育和心理健康,造成学生学习时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下降等问题。好的睡眠不仅能促进大脑成长发育,还能让孩子在白天有充足的精力学习、运动。宁波市鄞州区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关注到学生睡眠不足的问题、学习压力大的问题,并提出了延迟到校的解决办法,初衷和目的是值得肯定的。

  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只凭一纸文件要求学生延迟到校来保证睡眠时间,恐怕是远远不够的。政策的有效实施可能面临许多实际困难。

  只要学校的教学评价标准还是唯分数论、唯升学论,就算是学生的在校时间减少了,但为达到高分数、升入好学校的目的,一些家长会送孩子去参加更多的补习班,结果是学生学习压力更大,家长经济压力增加,孩子想“睡足”更加难以实现。

  至于学生晚睡的原因,除了课业负担重外,还有学习习惯不好(如注意力不集中、玩电子产品)、家长有晚睡习惯等。另外,有的学生习惯早起早到,有的家长送学生上学后还要赶去上班,学校总不能将早到的学生一概“拒之门外”吧?

  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结构复杂。主管部门在制定规定时,要多考虑处于落实层面的校长、家长、学生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以到校时间为例,因其难以量化,所以要让措施更具有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可以一方面向家长、学生“科普”青少年睡眠不足的弊端,另一方面将到校时间由硬性规定调整为指导性意见,放权给执行层面的三方(即校方、家长、学生),让他们自行博弈,作出各自的选择。我们相信人类的理性、集体的智慧最终会找到让学生真正睡得好、学得好的办法,要比区教育局单方面的包办代替来得好。(央广网评论员 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