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向来只能是角落里的蝇营狗苟,难登大雅之堂。即便真的登了上去,也一定会登高跌重。

  2006年,法院判决郭敬明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郭敬明虽然履行了判决的赔偿,但是表示不会道歉;2014年,法院判决于正的《宫锁连城》侵犯了琼瑶的《梅花烙》的改编权,与郭敬明一样,于正答应赔钱,但拒绝道歉。

  时间来到2020年的最后一天,郭敬明、于正的道歉声明突然冲上热搜,声明中承认了抄袭行为,并向抄袭事件的原作者道歉。声明中将当年的拒不道歉,或归咎于年少轻狂,或归因于缺乏勇气,但都没有表示为什么选择现在出来道歉。但令人不由得联想到的是,今年12月21日,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抄袭剽窃者,矛头直指郭敬明、于正。随着联名人员陆续增加,到22日晚,共有156人加入抵制行列。

  抄袭,铁一般的事实,但他们却大言不惭地表示“赔偿但不道歉”。虽然履行了赔偿,但也让法律判决沦为一纸空谈。未道歉的这些年,抄袭者的作品一部接着一部上映,综艺节目接到手软,甚至成为“导师”“榜样”,在舞台上振振有词教别人如何演戏,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因为有名气、有卖点,甚至有“骂点”,所以能引发争议、适合炒作、带来热度,最终让抄袭者“名利双收”。

  流量至上、资本为王。他们敢说敢干,连“不道歉”都能理直气壮。是谁给了他们“勇气”?概而言之,喜欢他们的粉丝无条件支持,看不惯他们的人会骂声阵阵,但无论是赞是骂,都是流量,流量是可以“折现”的,随之而来的是源源不断的资本支持,拍影视剧也好,上综艺节目也罢,哪怕是坐个飞机,也能在机场引得闪光灯一片。资本的力量让他们无须担心丢了饭碗,也让他们更有底气。掌握了流量和资本,就掌握了立足行业的话语权。即使作品不好,只要被资本加持着、装饰着,也能风光无限。

  岂不知风光无限好,也有近黄昏的时候。行业内的联名抵制像是一根针,舆论的压力像是一把刀,终于戳破了虚假的、被资本吹大的名利泡沫。利益受损、名誉扫地,终于让他们觉悟到了该道歉的时候。也难怪有不少人会质疑,道歉是因为真的悔悟了?还是为了挽回损失、“洗白”自己?这样的道歉晚不晚?这么多年的“名利双收”和这一句道歉相比,真的对等吗?

  继郭敬明向庄羽道歉后,庄羽发文接受郭敬明道歉,并提议成立反剽窃基金。郭敬明也转发回应,称愿意一起成立基金,希望可以为创作者们创造更好的原创环境。一场风波到此似乎告一段落,但绝不应就此风平浪静。抄袭者“无法愈合的伤口”或许就此抚平,甚至成了“反剽窃”代言者继续赚得盆满钵满,而多年来影视行业乃至全社会留下的“伤口”岂能就此抹平?

  若要从根本上肃清行业内的乱象,还要每一位从业者从内心深处尊重知识和原创。法律是最后的维权手段,只有社会上形成拒绝抄袭、尊重原创的道德共识,将抄袭者赶出行业圈子,彻底断绝其获利途径,才能真正让抄袭者有所畏惧,让法律的判决不再是一纸空谈。(央广网评论员 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