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记者方永磊 实习记者王红霞)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明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紧密结合夏季疫情防控、汛期安全生产等形势,密切跟进本地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恢复运营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稳妥有序恢复省际旅游客运。进出北京和新疆的省际旅游客运业务恢复安排,按照北京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有关部署执行。

  通知指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文旅部门、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变化和旅游客运的实际,及时调整策略,为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输保障。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要会同旅行社查验游客“健康码”,确保所有游客全部来自低风险地区。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准备,督促旅游客运经营者配合执行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等限制客流措施,强化运力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减少游客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暑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旅游景区(点)、旅游集散中心等重点区域的旅游客运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旅游客运领域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由于近期南方暴雨洪水频发,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全力做好汛期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行业安全形势稳定。要会同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加强汛情预警通报,及时发布极端天气信息,依托客运站、航行通告、公路情报板、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汛情严重地区运行的客运车辆安全预警。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汛期和台风防御期间应急值守,统筹协调应急资源,全力高效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