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记者方婧)为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促进旅游经济全面复苏和高质量发展,海南省于3月22日推出《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以下简称《计划》)。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副厅长刘成介绍说,《计划》适用期限是今明两年,共有三十条内容,主要分为六个层面,分别为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旅游项目落地,打造核心吸引物;加大推广营销力度,刺激旅游消费;深入推进“旅游+”,促进产业高度融合;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蓄势发展入境游;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刘成强调,该《计划》适用于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游商品、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椰级乡村旅游点等七类旅游企业。

  在财政扶持方面,海南省每年将从省政府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亿元用于旅游企业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上市奖励、保险费补贴、入境旅游奖励、创优评级奖励等直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