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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荷兰中国公民慎重携带药品入境

2017-09-08 09: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 记者从中国驻荷兰大使馆获悉,近期,有中国公民携带归脾丸、益母草颗粒、金嗓子喉片等中药或中成药入境荷兰,因药品含有云木香、石斛等荷兰禁止入境的植物成分,被机场海关没收,并处以罚款。

  中国驻荷兰使馆提醒赴荷中国公民慎重选择携带的个人药品,入境前请提前了解荷兰海关在药品方面的出入境管理规定(荷兰海关网站:https://www.douane.nl/)。如确有需要,请随身携带好医生处方及其翻译件等证明材料,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与中国驻荷兰使馆联系。

  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31-70-3065083或0031-68455744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编辑: 宋雪
关键词: 药品;中国公民;云木香;领事保护;荷兰;使馆;归脾丸;植物成分;处方;石斛

赴荷兰中国公民慎重携带药品入境

近期,有中国公民携带归脾丸、益母草颗粒、金嗓子喉片等中药或中成药入境荷兰,因药品含有云木香、石斛等荷兰禁止入境的植物成分,被机场海关没收,并处以罚款。中国驻荷兰使馆提醒赴荷中国公民慎重选择携带的个人药品,入境前请提前了解荷兰海关在药品方面的出入境管理规定(荷兰海关网站:https://www.douane.n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