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其中提出,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放开投资准入,在增值电信等领域加大开放力度。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鼓励跨国公司在海南设立国际总部和区域总部,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引导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合作,提升教育、医疗、现代农业、海洋渔业、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投资合作水平;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等国际交流平台,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