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记者王红霞)记者从中国民航局官网获悉,近日,《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对1996年和1997年分别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进行统筹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国内、国际旅客运输秩序,保护旅客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不再对旅客乘机行李尺寸和重量等进行统一规定。机票退票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

据悉,随着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民航已成为社会大众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旅客对民航服务种类、服务范围、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民航国际化进程加快,新的业务形式和运营模式推广应用,使得我国航空客运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

(图为北京首都机场客机 资料图)

为顺应新时代、规范新现象、解决新问题,在总结近年来旅客运输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民航局出台《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国内、国际旅客运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新形势下的监督管理需求。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司长于彪表示,与原规章相比较,新《规定》主要有以下改动:一是扩大适用范围,统一国内国际运输服务管理;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三是坚持真情服务,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四是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规章严格执行。

具体来看,针对机票退改签的痛点问题,为避免承运人滥用强势地位,保护旅客合法权益,《规定》按照旅客“自愿”和“非自愿”两种情况,分别对不同情形下的客票变更与退票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明确旅客非自愿退票和因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不得收取退票费和变更费。在票务服务方面,为解决民航退票速度慢的问题,要求航空公司和航空销售代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

(图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外景 资料图)

同时,《规定》新增“旅客投诉”一章,强化了市场主体的投诉处理能力要求,规范了投诉处理流程,进一步健全了投诉反馈机制。明确所有被投诉企业的投诉处理时限均为10个工作日,确保对国内外运行主体的管理一视同仁。

《规定》明确,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不再对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小动物运输等进行统一规定,承运人可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外公布。为减少行李运输差错,《规定》要求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构建立托运行李监控制度,防止发生行李运输问题。同时,重点明确了行李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下的处置要求,充分保护旅客财产权益。

此外,《规定》还强调,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得泄露、出售、非法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旅客个人信息。

据了解,《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