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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论证能否脱开利益的羁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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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 2006-07-04 |
| 作者:廉军 |
已经争论了52年黄河黑山峡水电开发方案,因大坝选址问题难有定论,至今不能使这一造福子孙后代的水利枢纽工程早日开工建设,成为我国历史上水利大型工程之痛。
1954年国家就首次编制完成了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方案,开发方案主要有两个,即大柳树高坝一级方案和小观音高坝加大柳树低坝两级方案。大柳树坝址位于宁夏中卫县,小观音坝址位于甘肃省景泰县境内,两坝址相距48公里。以甘肃省和一些水电专家代表的一方坚持小观音两级方案;以宁夏、陕西、山西和内蒙四省区及部分水电专家为代表的一方却主张大柳树高坝一级方案。
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方案争议时间之长,人力物力耗费之大,矛盾尖锐复杂程度和涉及面之广,在我国水电工程中是罕见的。 除上述技术经济问题未能统一认识外,还一些更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在技术之争背后的利益之争。 黑山峡地处甘肃、宁夏两省区交界处,建库后的主要淹没区在甘肃,但受益在宁夏。建材供应和施工队伍和建成后税收、用电、用水及就业方面宁夏都受益。再则水电工程的勘测、论证及设计施工,水电设计院受所处部门和地点的影响,很难做到超脱和客观。经过我国水电专家反复比较,黑山峡河段两种开发方式,库区淹没相当,工程投资相近,两坝地质略有差异,都可建不同类型高坝。
关于坝址争论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双方多次报请中央和国务院裁决。国家计委、水电部、水电部西北勘察设计院和规划设计总院以及甘肃、宁夏的地震、地质部门也曾多次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勘察论证,历经数十年始终没有使争论双方取得共识。
1982年国务院领导视察宁夏等省,在谈到这埸争论时,一语破的地指出:黑山峡河段开发方案争论多年,到底选择哪一方案,应请一个超脱单位进行研究论证。
在这种情况下,宁夏区政府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论证。从1983年至1992年,先后组织了不同领域30多个专业,近40个单位的百余位专家参加论证。该中心在论证黑山峡河段开发方案中,提出了有权威的、科学与公正的建议,使有争议各方逐渐取得共识。今年6月2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在北京召开研讨会,对黄河黑山河段开发方案再度论证。多名两院院士与国家有关部委专家认为,大柳树坝址具备修建高约160米的当地材料坝的工程地质条件。结合国内水电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能解决工程抗震技术问题,可以确保工程安全。在大柳树建高坝“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技术难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也表示,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对于改善宁、蒙、陕、甘生产、生存条件,有效解决少数民族落后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意义重大。宁夏愿意在充分考虑各种利益的前提下,与周边省区携手推进大柳树一级开发。
目前,建设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水电专家一致认为,黑山峡河段是黄河上游最后一个能建高坝大库的峡谷河段,在黄河上正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理位置。因此,各方领导和专家呼吁:黑山峡河段水电开发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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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74 责编:王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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