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8月16日消息(记者 秦岭)记者从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16日9时,沈阳市发布城市防汛Ⅳ级预警并启动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于14时10分发布城市防汛Ⅲ级预警,将城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16日傍晚到17日白天,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铁岭地区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及沈阳市区、辽中、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长兴岛经济区有中雨,局部有暴雨,个别乡镇(街道)有大暴雨,其他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局部有大雨到暴雨,上述地区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强40到80毫米,最大瞬时风力可达8到9级。

  16日6时至16时,全省平均降水量为9.5毫米,其中:沈阳23.8毫米,阜新14.7毫米,其他各市均不足10毫米。最大降雨量出现在新宾县上夹河镇107.8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出现在新宾县上夹河镇83.4毫米。

  全省有1座小(Ⅱ)型水库超汛限(金普新区十三里超0.17米)。目前,正利用泄水设施泄洪。

  郝春荣副省长对做好近期强降雨防御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加强预报预警、高度关注重点地区,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加强调度,确保万无一失。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预报预警,突出防御重点,全面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省防办下发《气象预警警示通报》,提出防御要求;对重点降雨地区的浑南区、新宾县、凌海市、阜蒙县、铁岭县等15个县区防办及有关乡镇(街道)进行点对点调度,要求加强防范,遇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

  辽宁省水利厅下发《山洪灾害警示通报》,要求加强排查检查,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避险转移工作。省气象局于16日14时启动气象灾害(强对流)Ⅳ级应急响应,共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35个2.4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