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吕文卫摄)

  央广网沈阳78日消息(记者 吕文卫)辽宁省人社厅牵头制定了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的政策措施,以及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于6月份分别印发全省。8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介绍了相关情况。

  《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7号)共5部分18条措施。其中配套细化优化国家延续政策部分内容12条,完善重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体系和巩固政策落实保障机制6条。在政策调整中,重点考虑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和形势需求,统筹考虑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一是聚焦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继续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继续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培训补贴,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更好地稳定和扩大岗位。

  二是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范围。将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各类高等和中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特别是顺应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需要,将各高校1+X证书中的X证书纳入专账资金补贴范围,助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拓展就业本领。同时文件还明确强化补贴性培训目录和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推动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着力提升应届毕业生的市场求职竞争力。

  三是聚焦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在坚持落实各项中长期就业创业系列政策基础上,加大对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引导促进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的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特别是通过继续延长6个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鼓励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主选择灵活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大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四是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等工作要求,对我省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进行动态调整,统筹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的协调联动作用,切实帮助困难人员缓解生活压力,尽快实现就业,确保办好政府民生实事。

  五是巩固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围绕《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点工作要求,提出了包括强化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长期扶持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强化督导考核通报机制共4项推动稳就业政策落实的针对性保障措施。这里面财政将拿出真金白银,对就业政策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好,在全国和省内拔尖领跑的地区和单位,给予更加积极的就业补助资金奖补激励。

  此外,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长文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其中提出了11个方面、26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积极落实支持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特别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培训质量,帮助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二是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将其作为重要民生抓好抓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作用,实现供需对接,帮助就业重点群体更加便捷有效地参加培训。三是促进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根据社会需求,选择更多社会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四是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将技能人才政府评价改为社会化评价。按照“成熟一个、备案一个、规范运行一个”的原则,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形成社会多元化的评价工作格局。五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省、市、县各级职业技能竞赛,构建与世界技能大赛、国家技能大赛相衔接的竞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