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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将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7-11-20 10:58:00来源:大连日报

  垃圾污染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如何对其清理回收、无害化处理再综合利用,是一道环保课题,也能够将垃圾变废为宝。昨日,记者从大连市城建局获悉,先期184个分类示范点将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在今年年底之前,将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不执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部门及单位,视情节和危害成果,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大连市被列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先行区。大连市将对符合要求的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共机构是指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公共场所是指车站、民用航空场所、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区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必须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县区城区范围收运方式可自行安排。

  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要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7〕85号)中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管理,也可有针对性地增加细分类的类别。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可回收垃圾: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未被污染的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易腐垃圾: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其他垃圾:除去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以外剩余的生活垃圾。

  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要结合所在区域垃圾收集模式,自行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并按照各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定时分类投放。分类后的垃圾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收运:可回收垃圾:联系回收企业到现场回收或自行运送至废品回收企业。有害垃圾:要按照所在区域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按时投放至就近投放点。易腐垃圾:由签订协议的特许经营收运企业按规定上门收运,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供应生鲜产品的超市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组织收运。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负责收运。

  ■短评

  垃圾分类需齐努力

  有这样一句话: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贝。其实垃圾里有很多“宝贝”,这些“宝贝”都可以循环使用。有数据统计:每回收利用1吨废旧聚酯瓶(饮料瓶),可节约石油6吨,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3.2吨。对垃圾的资源化处理,不但节省大量的资源,还会从垃圾中生产出大量对社会有用的物品,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大连市将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推行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毕竟过去绝大部分居民没有接触过,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展开地毯式“扫盲”。让市民掌握并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是取得垃圾分类效果的关键所在。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同时,政府部门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和法规,把垃圾分类“管”起来。应该通过法规明确规定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程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对于参与循环生产、回收和加工废旧物资的企业,应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适当优惠,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垃圾分类最直接的参与者——市民,则应该多采取奖励、引导的办法,对垃圾分类的市民进行奖励,鼓励市民参与,培养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兴趣。

  要真正实现垃圾分类,末端处置必须解决好,如果末端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前端分类再好,最终还是要混合。在推广的同时,应该大力扶持资源回收产业,研发新的垃圾处理技术,推广成熟的资源回收技术,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垃圾末端处理的真正“分类”。(记者吉存)

编辑: 郑睿

大连将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垃圾污染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如何对其清理回收、无害化处理再综合利用,是一道环保课题,也能够将垃圾变废为宝。昨日,记者从大连市城建局获悉,先期184个分类示范点将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在今年年底之前,将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不执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部门及单位,视情节和危害成果,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