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老师不得讽刺学生
2011年10月26日 09:12来源:云南网打印字号:T|T
“有的老师只教书不育人。”听证代表的话说出了很多家长的担心。昨日,昆明市教育局举行《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听证会。
实际上,在1990年昆明市政府就发布了《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冯皓表示,该《规范》至今已有21年,期间未作修改,许多内容已不适合现今要求,需要进行修改。
据悉,此次《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对教师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多方面都做了要求。
冯皓表示,对于配合规范的考核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其中包含标准内容、结果确定及运用等。听证代表马薇表示,老师在一线工作中,确实存在心急的时候。有了规范,对于今后依法规范教师言行能够起到较好作用,也能够给予老师压力和紧迫感。
从事教学20多年的曾继伟说,现实中,对尊重学生人格,仍有少数教师做得不足。不讽刺、不挖苦学生等要求提得很准。听证代表冯琳说,对老师有了职业道德规范,也应出台相关的规范规范学校的道德以及行为。一些学校为提高升学率,让学生从一级学校转到二级学校,增加对学校行为的规范,对学生的成长很重要。(韩海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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