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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教师培训出新规 人人都要“挣”学分

2017-05-12 10:06:00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从现在起,北京的老师们也要忙活起来“挣”学分了!据北京市教委官网消息,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要求,到2020年,每一名中小学教师都要至少修满36分,新教师入职前必须完成120学时的上岗培训,在必修的学分中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据了解,未来这些学分还将与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等挂钩。

  今年起,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行“学分制”。所有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教师都要修学分。其中包括各级各类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区教师培训机构、教科研机构等学校和机构的在职教师。

  根据教育部要求,教师培训学分将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将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和县级教育督导的指标体系。2020年12月底完成规定学分的教师,由市教委统一核发教师培训结业证书。

  教师要根据拟定的培训课程体系完成必修和选修内容的学习,五年内至少修满36学分。

  北京市教委要求,教师五年内完成的总学分由三个部分构成:必修课程16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校本研修课程10学分。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可折抵一定量的选修课程学分,但选修课程和校本研修课程学分不能折抵必修课程学分。

  培训体系中,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部分,共1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公共必修课中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专业标准”、“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学科教学改革”、“课程教材改革”7个主题。

  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计2学分;“教师专业标准”和“教育改革专题(学科教学改革、课程教材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计1学分。

编辑: 朱敬一
关键词: 教师职称;中小学教师;教师培训;必修和选修;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