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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教育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基础性作用

2017-03-20 08:33:00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刘宇辉

  教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和奠基性作用,必须主动承担起“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铸造民族复兴之魂”的神圣使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体制机制,顶层设计系统实施。近年来,我们创建了516所中小学文化建设示范校、百所非物质遗产传承学校、60所京剧进课堂实验学校,制定了评价标准和教学要求。我们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基地,成立全国首家以学校为基础的北京学校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

  二、抓课堂教学,德智体美融合融通。强化在德育课中加强传统美德教育,重新修订颁发了《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学生的未来打下道德基础。语文课上强化汉字和中华文化经典教育,在学生的知识体系中烙上“中华文化标识”。历史课中突出民族优秀人物教育,彰显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强大的爱国主义情怀。将吟诵、书法、剪纸、景泰蓝等民间工艺扩充到艺术课中。在大中小学推广和普及武术、花式跳绳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三、创实践载体,经典浸润校园文化。连续举办12年的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几十个专业院团累计演出上万场,观看人数近600万人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家进校园等活动,让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近距离接触和感受传统文化。培育和建设了大批优秀传统文化学生社团,创排出一批优秀剧目,如中关村一小创编的京剧《木偶奇遇记》等。

  四、促资源共享,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中国评剧院等团体,与多所学校建立京剧、昆曲、评剧等传统文化基地,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工作。仅中国戏曲学院一所院校就为13所小学每学年开设6000余学时的戏曲课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课外活动计划,一批名家和非遗传人走进校园,参与传统文化的普及与传承。举办社会大课堂活动,近千家社会资源单位为学生学习和实践优秀传统文化搭建平台。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0日 11版)

编辑: 晓凡
关键词: 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教育;基础性作用;优秀人物;文化建设;文化基因;光明日报;木偶奇遇记;优秀文化